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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实施将如何影响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责任编辑:樊华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21-10-31 00:33   阅读量:5679   

003010共7章41条,主要内容包括:条一是建立了全损吸收能力监管体系设置了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率两个监管指标,将监管要求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最低要求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率应在2025年初分别达到16%和6%,在2028年初分别达到18%和6.75%第二个层次是在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满足相应的缓冲资本监管要求,第三个层面是,必要时,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单个银行提出更审慎的要求其次,定义了总损失吸收能力的定义根据国际统一规则,明确了各类外部全损耗吸收能力工具的合格标准,进一步理顺了各类工具的损耗吸收顺序第三,确定监督的范围和主体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依法对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总吸损能力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对具有总吸损能力的非资本债务工具的发行进行管理

《办法》的实施将如何影响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办法》的实施将如何影响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办法》规定的总吸损能力要求符合市场预期考虑到配套政策,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达标压力不大,不会在经营承受范围内影响信贷供给能力总的来说,《办法》的实施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产生了积极影响,将引导其完善风险处置机制,提高稳健经营水平,更加注重业务发展与风险抵御能力的匹配,有助于控制其非理性扩张和系统性风险积累,推动其向多元化,一体化转型同时,《办法》对标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最新实践,对中资银行参与全球竞争也具有积极意义

《办法》的颁布,是落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批准的关于吸收总损失能力的国际监管规则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完善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框架,增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同时,对扩大商业银行主动负债,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将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全损吸收能力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风险抵御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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